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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 | 关于开展2017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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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青橄榄网络
时间:
2016-12-10 03:50
标题:
通知 | 关于开展2017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的通知
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知书
现就2017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申报类别及对象
1、
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
。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为
在校本科生
,团队成员可以是
本科生或研究生
。
2、
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
。申报对象为
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及其团队
。
3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
。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为
在校研究生
,团队成员可以是
本科生或研究生
。
申报条件及要求
1、
项目申报人必须是
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
,项目必须在
本省的行政区域内
实施。项目可采取
个人或团队
形式申报,团队每组人数
不超过5人
。鼓励专业交叉融合。
已获校级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将优先予以推荐。
2、
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
原创
作品,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。如有违反,一经查实,
取消该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。
3、
项目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,项目负责人原则上
不得更换
,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,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。
4、
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
不超过一年
(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
两年
),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
毕业离校前
。
5、
每个项目均应有
指导老师
,团队指导老师由
1-3人
组成,指导老师须有
中级以上职称
。
6、
申报项目必须包含
实质性的科技成果
,或者具有一定
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
的创新创业创意。
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。
项目申报与立项
1、申报与立项方式。
采取
限额申报、组织推荐
的方式申报。要求各学院组织院内初步评审,将优秀作品按照名额分配数量
择优推荐
,学生科协如有项目可
直接校团委报送
;经学校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至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审定立项
,
未立项项目原则上作为2018年度校级学生科研基金立项资助项目。
2、
项目申报数量。
药学院、医学技术学院不超过12项;第一临床医学院不超过10项;第二临床医学院、
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、
生命科学学院
不超过8项
;第三临床医学院不超过6项;护理学院不超过5项;基础医学院、口腔医学院、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不超过4项。
3、申报材料报送。
各单位在推荐项目时,应当严格审查项目申请人的条件及资格,并对报送项目有关材料的
真实性
负责。申报“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”和“科技成果推广项目”还须
附有关辅助证明材料
,对
项目试验研究、采用技术方案、推广应用途径
进行详细说明。
●材料报送实行
书面和电子版报送相结合
,各负责人于
11月29日下午15:00前
将各项目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
1295734452@qq.com
。
11月30日下午15:00前
将申报书
(一式一份,纸质版)
送至团委办公室
(富春校区人文楼2A108)
。
●
联系人:吕老师 86633156
●联系人:
周同学 18042308013
项目经费管理
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的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
2000-8000
,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
配套支持
。项目资助经费按照
立项后先划拨省财政厅经费
,验收通过后,
再划拨学校配套经费
的原则进行。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补助经费
专款专用、不得截留
,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,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。
这么好的计划,小文都心动了呢!
时间紧迫,同学们快行动起来呦!
编辑:朱 洁
审核:办公室
时间不等人,有意愿的同学快来申报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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