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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各组“希望杯”参赛队:
根据计划安排,现就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“希望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课题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校级立项课题:指参与第十二届“希望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的校级一般课题和校级重点课题。
(一)结题
1.学院立项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《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“希望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课题结题审批表》。2014年11月27日(周四)下午5点前并请于上交相关表格及附属材料。
2.经费报销。校级课题的经费报销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:
(1)使用范围
①图书资料费: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,人文社科类不超过资助经费的50%,理工类(指课件课题)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0%。
②论文版面费:一级全报,二级刊物可报销80%,三级刊物60%,内部刊物不报销版面费。刊物级别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,由学院做好刊物等级鉴定后在发票后背书说明。
③印刷费:打印费,复印费等,单张发票超过100元必须附上清单。
④调研差旅费:为完成本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,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(2)不能开支的范围主要有:出租车费、设备费、通讯费、餐饮费等。
(3)结题程序:按计划任务书完成,填写结题表,统一上交结题材料为2014年11月27日(周四)下午5点前,逾期列为未结题,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立项经费。
(4)报销程序:持课题经费卡,由课题负责人、学院团委书记在发票(发票抬头必须是浙江工商大学)背面签字后,经校团委审批后到校财务处审批相关经费。
(二)课题终止
1.认真填写《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“希望杯”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课题终止审批表》,并有指导老师和学院意见,由学院按要求于2014年11月27日(周四)下午5点前统一上交校团委审批,课题终止后经费卡失效;
2.在2014年11月27日前未结题申请、终止申请的,作自动终止课题处理。
3.对未通过校级验审的项目和终止申请的课题,其项目研究经费也收回。
(三)材料上交
材料以参赛组为单位于11月27日下午5点前上交到信电楼315室毛老师处,上交电子版(现场拷贝)和书面稿一份,电子稿文件要求:总文件夹命名为:某某组结题材料,每个项目结题材料以作品名称命名。终止结题材料请特别标出。
(四)材料验审
校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(校团委)对结题申报材料进行验审,对通过验审的项目发放校级“希望杯”项目立项证明。学生可以凭此卡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创新学分、省级或国家级创新项目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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